【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5-05   浏览次数: 522

各学院:

现将《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积极转发,鼓励学生自主参赛,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征文活动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承办。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二、征文主题

1.版权法基本理论研究;

2.版权法制建设国际比较研究;

3.版权司法保护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司法保护制度研究、典型案例分析等);

4.版权行政保护研究;

5.版权社会服务体系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交易、版权贸易、版权价值评估、版权质押、版权登记等);

6.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研究;

7.版权运营管理研究;

8.当前版权热点问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自媒体、短视频、直播等领域热点问题);

9.其他版权相关问题研究。

三、征文要求

1.征文对象为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分成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

2.参赛学生应保证所投论文为原创作品,不存在抄袭及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须为独著,合作作品不在参赛范围内;

3.参赛学生应保证所投论文未经发表或未曾参加同类型征文比赛,且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授权协议,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形即取消参赛资格;

4.所投论文内容需与版权相关,题目不限,每人限投一篇,每篇字数控制在6000字以内,体裁为学术论文,不接受诗歌、散文、小说;

5.所投论文需遵照统一格式排版,标题为三号黑体加粗,正文为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6.参赛学生不得在所投论文(含附件)中任何位置出现参赛学生姓名、学校名称、指导老师姓名,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投稿方式

1.登录网站(网址:www.cyruc.com/bqzw.php)进行用户注册并在线提交论文(PDF版和word文档版);

2.投稿即表明参赛学生同意作品由组委会汇编并出版;不同意的需在提交论文时说明;

3.来稿一律不退,各参赛者需自留底稿。

五、评选及奖励说明

征文活动评审专家组将由国内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为保证公正性,论文评审工作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

征文活动组委会将从所有来稿中评选产生特等奖3名,本科生组研究生组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组委会将于202010月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颁奖仪式,对优秀论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获得者颁奖;邀请全国著名知识产权法学者、法官、企业家与大学生展开深入交流研讨。本次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在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和《中国版权年鉴》等媒体公布。

六、进度安排

1.20203月下发通知;

2.2020720日,截止收稿;

3.2020721日至910日,组织评审,产生各类奖项;

4.202010月,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颁奖仪式。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2.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

邮政编码:100872

联系电话:010-6251695962514334

皖权〔202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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