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程紫溦 发布时间: 2020-12-11 浏览次数: 1009
各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滁州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校政〔2015〕124号)及《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6〕60号)等文件精神,优化创业孵化基地的使用空间,规范创业孵化实践平台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11月入驻到期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0年11月入驻到期的孵化项目,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
二、具体工作安排
1、提交项目结项报告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
2、相关支撑材料
(1)项目运营支撑材料: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科技成果转化协议或自有专利证书、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证书、论文发表证明、员工合同等;
(2)项目财务相关材料: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的业务合同、纳税证明、银行流水、财务明细、财务报表等。财务报表格式参见附件3,已成立公司的项目上交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
(3)相关支撑材料均扫描为电子版形式,附于申报书之后,并打印。
3、材料报送。纸质材料经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313),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chzucxcy@126.com。
三、其它说明
1、未参加结项工作的项目一律视为不合格;
2、不合格项目将停止孵化并收回下拨资金。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 程紫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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