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5-13 浏览次数: 60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双创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竞赛水平,鼓励更多的师生参与到学科竞赛中,根据《滁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校政教〔2024〕1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3年教学效果奖进行统计认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畴
1.我校教师以第一指导老师于2023年度取得的学科竞赛方面成果;
2.2022年度因获奖公布时间等原因当年未统计的教学效果。
2023年度认定的学科竞赛范围按《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附件1)以及由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附件2)执行。
二、材料报送
填报2023年教学效果汇总表包括学院初步认定结果(附件3),并提交获奖证书电子版以及纸质复印件(获奖证书上需明确有指导教师信息,没有的需要单独提供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另外,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省级或者国家级奖项,均要进行申报,学校就高认定。体育类竞赛如获奖证书中没有注明排名的,需提供竞赛组委会或主办单位盖章的成绩排名证明,无排名证明的将以获奖等级予以认定。
三、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申报教师按照文件规定提交相应材料至二级学院,申请教师应对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应对本学院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3.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定,并提供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版审定报告;
4.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将复核各单位统计结果,对发现问题的材料将整体退回学院进行整改,重新复核无误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四.材料提交说明
1.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对全部成果审核无误后,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汇总表、审定报告以及纸质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汇总表和证书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chzucxcy@126.com;提交时间截止至6月20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15室;
2.获奖证书电子版命名要求:汇总表中序号+赛事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纸质证书复印件按照汇总表中顺序排列。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2311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xlsx
附件2:《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pdf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 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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