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4-10 浏览次数: 614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30号)和《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2〕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学校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不得兼报其他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可以是个人或者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可以跨学院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2项。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往年未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年度项目指导教师。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于4月13日前将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选出优秀项目(列出项目排序),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学院意见。
(三)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推选项目的申报书(附件1,纸质稿一式两份)、《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以及其它相关材料汇总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chzucxcy@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4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发文公布校级立项项目,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遴选推荐优秀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项目立项后,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上交《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附件3)。
四、经费划拨
(一)按照《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对项目经费一次核定,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余下的50%。
(二)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五、结题管理
(一)国家级及省级创新训练项目
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一条即符合验收标准:
1.项目组成员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论文需有项目号;
2.项目组成员在四类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论文需有项目号;
3.依托本项目,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二)国家级及省级创业项目
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一条即符合验收标准:
1.注册成立公司,同时提供一个季度财务运行资料;
2.创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创业竞赛奖项;
3.入驻校内外创业孵化基地。
(三)校级项目
按《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推荐与申报等工作。
(二)各学院应积极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支持,有条件的学院可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均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滁州学院
2018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 教务处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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