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教〔2021〕11号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12   浏览次数: 434

   为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遵循节能减排、安全用电、自我管理的原则,现制定大学生孵化基地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器管理

(一)根据滁州学院节能减排管理相关规定,空调开启时要合理设置温度,严格执行“冬季6℃以下和夏季30℃以上可开,冬季温度不得高于25℃,夏季温度不低于26。避免空调长时间工作,造成压缩机发热、发烫现象,根据温差科学定时。

(二)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禁止开门、开窗使用空调现象。如需通风换气应先关闭空调,离场前20分钟提前关闭空调,坚决杜绝房间无人空调运行情况。

(三)夏季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开启过程中若出现跳闸应立即拔下空调电源。

(四)禁止将电动车推入基地内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   

(五)禁止使用超负荷电器取暖做饭,如:小太阳,电暖片,电磁炉,电饭锅等。

二、照明管理

(一)各项目不得私自在基地内安装、改造电线线路。

(二)晴天采光充足时可适当关闭照明灯,如需使用时应避免出现空间人少照明全部开启情况。

(三)加班人员根据具体需要开启照明及用电设备,离场或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用电设备电源,并将插头拔出。

(四)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电耗,根据办公情况,在不使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时,应关闭电源。每日各项目最后离场人员须检查电源及电器开关,确认关闭项目房间及基地公共区域所有灯源、电器后方可离开,做到“人走灯灭,人离机关”。

三、用水管理

(一)日常厕所及卫生清洁用水应在确保清洁的情况下厉行节约,每周大扫除时避免大面积用水冲洗现象。

(二)清洗抹布、拖把后的污水应倒入拖把池,不得直接倒入洗手池、以防出现堵塞现象。

(三)定期检查各用水设备,杜绝长流水现象。

四、财产管理

(一)现金等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孵化基地场地内过夜。

(二)电子设备及软件资料请妥善保管,防止偷窃或意外停电造成资料丢失。

(三)各项目须妥善保管房间内分配的办公设备及有关设施。

(四)禁止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和随意搬动消防器材。

(五)各项目对办公场地进行改造内饰装修等,须到创新创业学院履行相关申请手续,未经同意禁止改动。

(六)禁止在孵化基地内抽烟或者使用明火。

(七)禁止在孵化基地内、办公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五、环境维护

(一)禁止占用公共通道乱摆、乱挂、乱贴、乱扔垃圾。

(二)各项目每天应对房间内部及划分的公共区域卫生及时清理,不得出现烟头、杂物等垃圾,确保孵化基地卫生整洁。

(三)各项目每周须配合创客联盟工作人员针对孵化基地卫生进行一次集体大扫除。

(四)原则上禁止在办公区域内进食,如因特殊需求,食物残渣需统一扔进室外垃圾桶,保证基地房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

六、安全责任处理

    如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视情节给与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经济赔偿、移送司法机关等一项或多项责任追究。多次违反规定不改者或者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提前终止孵化,项目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责任编辑: 程紫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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