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程紫溦 发布时间: 2021-05-07 浏览次数: 183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9〕3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 第一次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
1.项目负责人为2021届毕业生(具体项目见附件1)。
2.满足《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9〕38号)中结项要求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及要求
1.结项报告。填写《大创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包括项目综述、成果形式(名称)及社会影响等情况、应用前景评价及必要的说明;经费使用情况;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价等。
2.项目成果。项目成果须提供支撑材料和《大创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大创项目成果展示模板》(附件4),项目支撑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录用)、专利证书(含受理)、竞赛获奖证书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项目支撑材料应该制作成果目录,并按照目录整理支撑材料最后合成为一个PDF文档。
3.提交材料。项目结项材料经指导老师审核后,将《大创项目结项报告》、支撑材料、《大创项目成果展示模板》、《大创项目成果统计表》(以上材料电子版)送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初审。电子材料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方式命名。
三、验收方式
1.大创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结题验收,由学院统一组织收集相关材料,成立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进行项目初审,并给出每个项目结题结果(合格、不合格),在6月8日之前提交《大创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电子、纸质)及学生提交的电子材料,文件命名“学院+2020大创项目第一次结项”,报送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313室)。
2.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复核验收,结题结果在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其他说明
1.本次非毕业生结题,论文录用通知稿不能作为结项成果。
2.2021届毕业生,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履行延期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6)《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整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以不合格处理,学校将终止项目。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做好本次结题指导和验收初审工作,保证整个工作的顺利完成。
3.联系人:程紫溦,联系电话:0550-3519310,邮箱:chzucxcy@126.com
附件1:滁州学院2021年度毕业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5月7日
责任编辑: 程紫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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