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创客联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8   浏览次数: 332

创客联盟各部门:

为表彰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根据《滁州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创客联盟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创客联盟全体成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表现优良,无任何处分记录;工作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对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二)凡纳入创客联盟管理的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三)该学年综测成绩名列班级人数的前50%,无挂科现象。

三、考评内容

   思想作风、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四、考评等级

   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评选程序

(一)由各部门部长牵头,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内部推选1-2人进入评优环节。

(二)创客联盟成立由核心成员组成的先进个人评选小组。

(三)参评人员进行现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中主要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4.述职完毕后由先进个人评选小组根据考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打分,评议结果在创客联盟及相关平台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108前将2021-2022学年创客联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交于创新创业学院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先进个人评选是培养优秀学生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部门应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附件:2021-2022学年创客联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员信息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2928


责任编辑: 程紫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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