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 2022-09-28 浏览次数: 332
创客联盟各部门:
为表彰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根据《滁州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号)、《创客联盟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创客联盟全体成员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表现优良,无任何处分记录;工作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对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二)凡纳入创客联盟管理的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三)该学年综测成绩名列班级人数的前50%,无挂科现象。
三、考评内容
思想作风、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四、考评等级
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评选程序
(一)由各部门部长牵头,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内部推选1-2人进入评优环节。
(二)创客联盟成立由核心成员组成的先进个人评选小组。
(三)参评人员进行现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中主要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4.述职完毕后由先进个人评选小组根据考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打分,评议结果在创客联盟及相关平台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10月8日前将2021-2022学年创客联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交于创新创业学院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先进个人评选是培养优秀学生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部门应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附件:2021-2022学年创客联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员信息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 程紫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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